关于开展2020年度个人培训情况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5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有关规定,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可以计入年度培训工作学时。
一、登记填报时间:
请全体教职工于12月27日前登录人事系统,及时填写完善个人年度参加培训情况。
二、登录填报方式:
校园网主页——数字校园门户——人事系统——服务大厅“培训备案”。
三、注意事项:
教职工参加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召开的院(处)务会、部门工作会议、系(教研室)活动、工会活动、支部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活动等,不得计入年度培训时数。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填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审查,权限已经配置给办公室主任。教职工聘期考核、职务晋升等涉及培训时数要求的相关工作,均以人事系统统计数据为准,请全体教职工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填报,确保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及规范性。
联系人:杨昀
联系电话:89534856
系统支持:孙宝琪
联系电话:60515992
人事处
2020.12.15